呂蒙 (十一)
三國志 吳志 卷九
注釋:【從】【討】丹陽【所向】【有功】,拜平北【都尉】,【領】【廣德】【長】。
三國志 吳志 卷九
注釋:【從】【討】丹陽【所向】【有功】,拜平北【都尉】,【領】【廣德】【長】。
【從】參與。
如:「從事」、「從政」。
【討】征伐。
如:「討賊」、「東征西討」。
【所向】
1
謂所指向的地方。
2
猶去向(去的方向)。
【有功】有功勞,有功績。
【都尉】武官名。
• 始置於戰國,位略低於將軍。
• 秦時設郡,掌郡內軍事。
• 西漢時為郡守之輔佐,掌全郡軍事。東漢時廢,但在邊郡仍設置,或遇有戰事時臨時設置。
• 唐代至明代為勳官稱號,有輕車都尉、騎都尉等。
• 清代時為三四品武散官。
【領】兼任。
柳宗元《段太尉逸事狀》「為尚書,領行營節度使。」
【廣德】
• 廣德侯國,秦漢時期屬故鄣縣,東漢建安初,孫策平定宣城(位安徽省)以東地區,分故鄣縣置廣德縣。
• 歷史上廣德縣分別于三國孫吳、五代十國梁陳兩次建立廣德侯國,期間,間隔三百二十多年。
【長】縣的長管。
大縣置令。小縣置長。
如:「從事」、「從政」。
【討】征伐。
如:「討賊」、「東征西討」。
【所向】
1
謂所指向的地方。
2
猶去向(去的方向)。
【有功】有功勞,有功績。
【都尉】武官名。
• 始置於戰國,位略低於將軍。
• 秦時設郡,掌郡內軍事。
• 西漢時為郡守之輔佐,掌全郡軍事。東漢時廢,但在邊郡仍設置,或遇有戰事時臨時設置。
• 唐代至明代為勳官稱號,有輕車都尉、騎都尉等。
• 清代時為三四品武散官。
【領】兼任。
柳宗元《段太尉逸事狀》「為尚書,領行營節度使。」
【廣德】
• 廣德侯國,秦漢時期屬故鄣縣,東漢建安初,孫策平定宣城(位安徽省)以東地區,分故鄣縣置廣德縣。
• 歷史上廣德縣分別于三國孫吳、五代十國梁陳兩次建立廣德侯國,期間,間隔三百二十多年。
【長】縣的長管。
大縣置令。小縣置長。